大家知道开庭的庭审程序是怎么样的吗?接下来,请看下文。
01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开庭审理也就是诉讼审理,一般来说,当事人准备齐全资料以后,如果没有调解成功,就会转立案,并进入审判程序。
02 开庭时,首先是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以后,就开始正式进入庭审。
03 首先是由原告宣读起诉书和诉讼请求,有代表律师律师的会由代表律师宣读,如果没有的,就由当事人本人宣读。宣读完毕以后,如果对方有反诉的,还要由对方宣读反诉状。
04 原被告宣读完毕以后,被告会就原诉提出自己的答辩词,答辩完毕以后,就是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的质证环节,质证完毕之后,就结束审理。然后,就进入最后的陈述阶段。然后,就等着法官判决。
从请律师到开庭需要多久?从开始到结束需要经过一些什么程序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但你要与律师签订一份代理合同,合同里要表明他可以带你行使的权限。
律师上庭的一般程序
律师收费的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有指导性规定。
从请律师到开庭需要多久?从开始到结束需要经过一些什么程序
程序一样的,立案-开庭-审理-判决
律师上庭的一般程序
1)宣布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4)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5)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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